更新时间:2021.12.16
有权提起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其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主要有:1、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在案件审查起诉的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在案件诉讼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在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提起诉讼。总之因犯罪嫌疑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
启动是人民调解活动的第一个环节。 在人民调解的启动上,《人民调解法》规定,既可以由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调解纠纷,还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
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调解启动人民调解程序。双方在发生纠纷后,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需要及时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关于申请形式,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申请,也可以通过书面申请。不管采取哪
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提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物资损失为事实条件;被告人造成被害人的损害必须是直接的物质损失。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对民事诉讼进行调解的,应该在案件审理的时候,也就是案件立案后。对于立案后的庭前调解,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事开庭程序步骤是: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
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开庭审理时,一般应当分阶段进行,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程序参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
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