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是已成立的合同。其次是其效力状况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是在于该合同不符合有关合同生产要件的规定。 因此,其
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中存在着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暂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买卖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后合同才有效。
按照相关规定,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为: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而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就归于消灭。
表见代理不是有效的待定合同。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这种代理行为是有效的,所以表见代理不是有效的待定合同。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它分为第三人与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二种方式。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因缺乏处分权、代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齐备。 2、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3、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地方债务置换,主要指的是在地方财政部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将原政府融资平台的所有理财产品、银行贷款等期限较短、利率较高的债务,置换为期限较长、利率较低的债券。通常,存量债务中属于政府直接债务的一部分,将从周期短、利息高中解脱出来,变为周期长
指定继承人主要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有效遗嘱,死后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遗产的继承。这时候,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选择指定的继承人。这体现了我国对自然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具体来说,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