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房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是: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限最低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限最低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最低为5年。
在保修期内,房屋维修事项由开发公司负责,由开发公司通知施工单位实施维修。业主因房屋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就要向开发建设单位主张赔偿事宜,索赔的过程可以先同开发建设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质量要求有: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使用,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这里的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从专业角度解释,即是否对购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健康有重大影响,是否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等; 2、如果业主在保修期内不积
房屋租赁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定是一般设定为合同标的数额的20%。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标准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来判断实际损失。
房屋买卖一般不适用产品质量法。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产品质量法的调节范围,应当适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一般情况下买卖房屋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产品质量法的调节范围,应当适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
房屋拆迁法律规定: 1、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征收补偿方案;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天; 3、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修改情
二手房买卖有房屋质量问题的规定是: 1、若不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房屋问题属于卖方在装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缺陷,非房屋固有,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赔偿责任; 2、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工程质量赔偿法律规定有以下内容: 1、因勘察人、设计人过错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当由其赔偿损失;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由施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