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2
债权人到债务人家里主张债权,本身是允许行为、合法行为、也是讨债中实现债权的有效行为。但是在行为过程中要严格把握行为分寸问题,如果行为过程中不能把握好度则有可能产生不当、侵害行为,将会有不利法律后果。
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家催款,但是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催款,不能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不能侵害他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否则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或者非法侵入住宅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若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
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
债务人拒收催款通知的,则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避免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必须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其配偶主张。 2.如果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 3.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借款人生前未偿还的债务。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要催收债务可以向其遗产继承人主张。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影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
债务人不签收催款函,债权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主张债权。债务人不签收催款函逃避债务的清偿,建议债权人及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避免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其撤销权,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报警处理,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 1、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人、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
债务人死亡,他的债务不会因此消灭。我国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点,债权人追讨债务,首先看的是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要看债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即向死者配偶追偿,从死者遗产内偿还,如债务有担保的,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此还款责任。另外继承人可以自愿偿
债务人跑路,如果债务人有配偶,且债务是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可以直接要求其配偶偿还,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这类案件,通常属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属最后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