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离婚损害赔偿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那么获得精神赔偿的可能性也比较小。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在我国关于离婚的案件可以直接向对方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认赔偿。若双方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再根据实际损失计算物质赔偿,行为人过错程度、造成后果、负担能
条件是:首先,需要以离婚为前提。其次,限于法定情形:重婚:以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最后,赔偿权利人需为无过错方。 程序限制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可
违约损害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或标的数额的20%进行赔偿,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违约情形确定对于实际损失的赔偿数额,赔偿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因重婚以及与他人同居的损害赔偿额,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进行赔偿; 2、因实施家庭暴力害产生的赔偿额,由人民法院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就应根据其伤害结果与程度来确定; 3、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产生的损害赔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
应这样对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举证:原被告双方就婚姻状况、夫妻感情所做的陈述;向法院提供书证,包括证词、情书等;提供物证,主要为反映一方有过错的照片;提供视听资料,主要包括录音及手机短信。
离婚损害按照如下标准索赔: 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物质损失为标准,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目的、方式、场合、后果、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计算的具体数额为标准。 且前述赔偿一般由离婚无过错方向过错方主张。
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污染环境损害如果致人身体受到损害的,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此外如果可以恢复生态环境的,侵权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机关会委托其他人进行恢复,由侵权人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