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第一次提起诉讼法院不准许双方离婚,如果在第二次提起诉讼期间,原告还是没有提交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当然可以继续判决不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无论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还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都会围绕着夫妻双方是
离婚诉讼可以选择不请律师。 诉讼离婚即当事人都同意离婚,但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的承担不能达成一致、或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法律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
如果双方选择的是登记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手续就不能在异地办理;如果双方采取的是诉讼的方式,就可以在外地进行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来说,就算是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前往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被告已经前往
离婚后不一定要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共有的房产,则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若只有一方想要房产的,该方可以支付另一方应分得份额的对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产过户;若夫妻双方暂不想分割房产的,也可以维持共同共有状态,不用办理房屋过户。
协议离婚也是可以办理房屋的过户的。不管男女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离婚之后房屋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如果男女双方是协议离婚的,那么相比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就多了一个公证的流程,也就是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办理析产
离婚可不可以由代理人代理,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由于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离婚; 2、如果是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
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下列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
丈夫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的方式来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第一种方式就是说服对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与自己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第二种方式就是向丈夫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种方式主要针对的是,丈夫不愿意离婚的情况。换句话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一般而言分居三年符合我国法定离婚情形,可选择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和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因感
一审判决离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如果上诉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有误的,会依法撤销判决或者改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应当在收到一审判决书起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另外,上诉所需的资料有:上诉状、个人身份证件
离婚起诉状可以自己写。当事人在书写离婚起诉状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状的要求。通常离婚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2、诉讼请求事项;3、事实和理由,即阐述法院应当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4、致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两个人在外地是否可以离婚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如果因为一方不愿意回登记离婚的地方办理离婚,那么另一方就要到那一方人的居住地办理诉讼离婚; 2、如果是双方都在外地,但是又在同一座城市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3、如果是一方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流程如下: 1、起草离婚起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立案,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15天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