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有关保护驰名商标的知识包括: 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其他人存在复制、摹仿等行为,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
申请保护驰名商标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识、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保护。商标局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
关于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是什么意思,解释如下:自驰名商标制度确立以来,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司法实践始终在限制保护与加强保护之间徘徊。一方面为了维护驰名商标所代表的极高商誉和经济价值而对其给予更大限度的
标准如下 一、对驰名商标的扩类别保护的理解 驰名商标能够跨类别保护,但是,不是所有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都可以扩大到所有类别的商标或服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针对不同驰名商标驰名程度差
驰名商标(famo strademarkof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
对于公司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目前在我国普遍存在以下几种保护措施: 1、公司企业与本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能够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关键员工,签订违约金较为高额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或者通过与本公司能够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相关
收取保护费至少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情节严重的,那么还可能构成抢劫罪。抢劫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挂名法人要想保护自己,可以通过和隐名法人签订挂名协议,或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免责条款以及书面授权他人管理公司的权利等行为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挂名法人也要高度关注公司有无异常经营行为并保留好证据。具体流程如下: 1、签订挂名协议或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