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股东虚假出资存在多种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帐、对帐单骗取验资; 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对验资,将款项
构成抽逃出资罪的抽逃行为包括:伪造虚假的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验资完毕后再抽走等其他法定情形。
虚假出资的主要表现有: (1)虚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 (2)虚构实物价值;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故意造成不能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虚假出资的其他主要表现。
关于虚假出资罪行为,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这里的“公司”是指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
虚假出资的主要表现: 1、表现形式,以实物、工业产权、非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等; 2、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
虚假出资实践中往往有以下表现形式:第一,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登记;第二、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第三、以实物、工业产权、
虚假出资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1、犯罪行为人必须为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2、犯罪行为人必须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 虚假出资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
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该专利标记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假冒专利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