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如果合同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意思是可以看作合同没有存在过;如果合同被解除,那么解除前履行合同的行为还是有效的,只是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不用继续履行合同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
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不同: (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委托合同中受托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区别是含义不同、用途不同。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的合同。而非格式合同是需要经当事人协商之后订立的合同。
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使得合同关系归于无效,已履行的部分不受影响。 合同的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销成为无效合同,当事人应当返还依合同确定的财产,权利恢复到
第三方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离校后签订的; 3、适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协议的适用依据是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以下区别: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且需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等必备的条款;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与个人,也可以都是自然人,不需要包括上述条款。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二者存在的区别是:一是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二是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三是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关于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 3、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
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 3、涉及主体不
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区别有: 1.合同生效日期不同,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属对象不同,质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质权人占有;抵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不归债务人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