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几种情况: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
办理取保候审这个程序不需要通过开庭来完成,具体是否开庭需要结合犯罪证据、事实等因素来进行审判。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只要办案机关觉得合适,就可以采取,不必开庭,但是如果办案机关(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则应当移送法院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第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
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解决,需要取保候
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撤销取保候审有如下两种情形: 1、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解除取保候审; 2、经侦查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依法解除取保候审。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
1、没有证据的。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并未终止,仍然按照法定程序来走。 2、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那就会起诉、开庭、审理、宣判。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提起公诉的、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撤案的,那就就此结案,就不再有审理环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