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安置房50年后产权归谁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安置房在50年后产权到期的,一般是指土地的使用权到期了。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续期。而后继续拥有房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
农村拆迁安置房所有权: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
拆迁安置房未领产权证不可以转让。产权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承租人的拆迁权利有: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请求解除合同的权利,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出租方进行违约赔偿的权利。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
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产的处理是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
未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不得转让。产权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
三权分置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
担保物权是物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债务人理应承担债权人为行使代位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我国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
如果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分配。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拆迁安置房政策的规定有: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迁房屋的农户,未满五年具有部分产权,已满五年取得完整产权。
滥用职权的法律概念为享有一定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