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债务人的基本权利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请求履行的权利;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包括:诉讼时效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等。其中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对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抗辩,而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是对履行顺序的抗辩。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投保人并不是纯粹的债务人或债权人。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
欠钱的一方是债务人,即在借贷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
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债权人不能擅自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例如协商、仲裁、诉讼等。
债务人可以在具备下列情形时,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债权人: 1、债务人对债务利息有异议的; 2、债务人认为借款合同无效的; 3、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一)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
向债务人讨债的技巧: 1、和解法; 2、调解法; 3、仲裁法; 4、诉讼法; 5、申请支付令法; 6、申请先予执行法; 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8、优先受偿权法; 9、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10、代位追偿法。
如果债务设立了抵押,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占有债务人抵押的财产,但仅能占有被抵押的财产,不能占有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或者债务人同意以其他财产来抵债的,此时债权人也可以占有债务人同意被用来抵债的财产。除上述情况外,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财
丧失了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有利于防止债务人转移公司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但债务人为实现破产清算所必需支出的费用除外。
债务人的权利如下: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债务人的抗辩权是: (一)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