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权人代位权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第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第三、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第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民法典中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要件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权人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无法实现其到期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包括以下这些:—、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
代位权构成要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第三人须享有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效力如下: 1.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
合同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 1、债权人对债务人依法享有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到期。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设立债权代位权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必须有权存在; (三)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权利;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害。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均已届清偿期; (二)债权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代位申请; (三)前述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为合法有效的关系; (四)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