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然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最后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 (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以及债务人怠于行使的权利不是专属权利。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2、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代位权构成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第三人须享有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是: 1、对债务人的效力; 2、对
代位权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延迟; 5、债权人必须保全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代位权构成要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等。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权。4.债务人债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