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订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如下: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房交房时间没有规定,但交房时间在预售合同中可以约定。订的购房合同,上面写着交房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向消费者预售房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必须已经向政府主管部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程序如下:1、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2、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应向登记机
是不属于的。不动产以登记为物权变动的要件,房屋预售合同并不能当然证明您拥有该不动产,因为合同还有无效或者解除的可能,只有经过依法登记才具有完整的权利外观。《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不能卖房,因为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卖房是违法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商品房的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则不能预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售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从实践来看,商品房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