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夫妻有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应在离婚时将债务偿清,或者就债务偿还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当然,即使双方离婚时并未偿清债务,也未约定离婚后如何偿还债务,仍然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但是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债权人要求双方偿还债务的,离婚双方很容易
夫妻离婚时,对于双方债务的分配问题,首先依据双方的意思自治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协议约定,那么就由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处理。具体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其中,在离婚协议里应当载明财产
离婚时,夫妻双方所欠下的共同债务,主要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进行分割: 首先,双方可以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债务承担协议,以防止离婚之后产生更多的纠纷。 其次,双方如果没有办法达成一致协商的话,可以起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具体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共同生活债务主要包括: 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
所谓的婚后共同债务是指: 1、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如果可以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以夫妻日常家庭生活所需要的,除此之外,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以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范畴,就不属于夫妻共同
夫妻一方欠债,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并不需要对此笔债务进行分配。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笔债务并不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需要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如果明确是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是享有平等的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另外,如果是双方的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赠与子女
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婚姻法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获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劳动者的津贴是指,在特殊的劳动环境和条件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额外补偿。比如,在夏季的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虽然是婚前所欠的债务,但是在婚后该笔债务用于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的。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第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但是该笔债务
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房产证共同共有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夫妻之间,这时候债务如何处理,要看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只能对一方的财产主张权利,而不能对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主张权利;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共同承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