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分公司负责人如果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也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是的,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在性质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设立时也不用完全照搬公司设立的程序,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的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虽然不是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监事会成员不一定是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 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能够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组织。且若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用,而股东无法证明不存在混同的,公司法人在此时丧失法人人格,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表决经过几人同意,公司法没有说明具体人数,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监事会成员不一定是股东。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除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以外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人员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负债数额较大并且到期未清偿的人员;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必须要三人,但对于公司比较小的,一般是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同时对于监事会包括有股东代表以及还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而且对于职工代表的比例不能低于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