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如下: 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 2、审级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而第二
对象适格。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对象包括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但是需要注意两点:第一,对于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二,只有四类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即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以及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
申请再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 (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 (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
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存在存在错误,所以终审后还存在再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终审后,法律文书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律文书还存在错误的,就需要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终审后不存在再审的,就无法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就
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存在存在错误,所以终审后还存在再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终审后,法律文书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律文书还存在错误的,就需要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终审后不存在再审的,就无法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就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后可以再审。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的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
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
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
二审败诉后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有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是最终的审判。如果是对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但是对二审不服的,是不能上诉的。二审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不是重审程序。 但是如果是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生效以后,法院发现原先的审判有误,法院可以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