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合同债权是基于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同关系而存在。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对于给付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并无支配力。更重要的是,合同债权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开性,其他人难以知悉。这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出体现。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合同法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
债权的概念是:基于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同关系而存在。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对于给付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并无支配力。更重要的是,合同债权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开性,其他人难以知悉。这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出体现。
所谓附和合同,也称格式合同、标准合同和定式合同,是指由一方预先拟定合同的条款,对方只能表示接受或不接受,即订立或不订立合同,而不能就合同的条款内容与拟订方进行协商的合同。 因此,《合同法》对于格式合同的订立有着严格的要求,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
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更形式,与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一致。主要是指供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将产品交付给供方,供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为双重事务、有偿、承诺合同,供应合同按国家计划签订。合主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合同的性质是指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等,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包合同等。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方保管另一方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保管合同为实际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双方同意,还要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行为; 2、保管合同为不必要合同和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
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买卖合同的概念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等条款。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相应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具有多方性、有偿、双务性、要式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