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
协议离婚,通常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由于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中提出离关于需设的离婚冷静期,因此在夫妻二人协商一致后,拿着离婚协议书前往民政局进行申请,同时需要经历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有任意一方不同意,即可撤销离婚申请。
协议离婚时办理离婚手续应当提交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双方共同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带的材料不全,民政局不予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 离婚协
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还是可以补办的。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因为离婚协议书一般有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其中一份是保存在民政局里,所以可以凭身份证等证明去民政局查找档案,找到后复印文件,并让民政局再盖上公章就可以解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
如果是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离婚协议丢了要补办,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持离婚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协议,然后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即可。
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男女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且经过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即可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自双方均领取离
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