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第二、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
离婚时,在婚后取得的这些财产,一般都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或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已经失效,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只归一方所有的;其他。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
新婚姻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新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认定夫妻婚前财产的方式: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依法所有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其婚前财产。且婚前财产一般为个人财产,但当事人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间的所得财产,夫妻双方当事人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平等的使用、处分等。共同财产主要是双方当事人在此期间的财产以及收益。
夫妻共同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中关于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 1、男女双方约定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受赠财产、收益等,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其他规定。
婚姻法对夫妻婚前财产的确定为: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