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或者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确认决定不服的等。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以上两类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
下列情形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侵权的;认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侵权的;认为变更、中止、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侵权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是在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作出的决定,是终结行政复议程序的处理方式。驳回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适用于两种情形: (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不服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以下这些: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
下列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的。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以下情形: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
申请行政复议有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