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当事人若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进行保险理赔所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受伤者的身份证、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门诊病历本;医院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等。
发生交通事故走保险可能需要自己掏钱,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等规定赔偿。
交通事故理赔应提供下列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
《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十三条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由此可见,支付保险费一般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
需看保险公司签约时是否有相关约定,若有,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若是对方的责任,种植牙齿的费用应当由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若不是对方的责任,要看您的保险是否包含该赔偿事项,需要保险公司商讨解决,要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也可以上诉要
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责任的,当事人是不需要报保险的。由全责方告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定损后给予赔偿。如果对方没有保险的,则由全责方自己负责全部赔偿。
交通事故车辆强制险的责任限额一般是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0元,残疾赔偿金限额110000元。剩余不够的部分由自己购买的商业险进行赔付,再不够的由当事人自己赔付。
一般是全责方的,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另一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
不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