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家庭暴力的特征具体可分为四种,身份的特定性:受害人与施暴者有着特殊的关系。时间连续性:施暴者会因不同的原因,在不同的时间,不定期地实施暴力。行为隐蔽性:多发生在行为人与被害人共同居住的住所内,很难让别人知晓。手段的多样性: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
当事人是家庭成员;暴力行为包括精神上的暴力和行为上的暴力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
恶势力保护伞在刑法成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
犯暴力取证罪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别人重大犯罪活动; 2、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 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是需要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暴力取证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人伤残
暴力取证罪这样量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暴力取证罪的判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涉嫌暴力取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1、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的心态; 2、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3、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
暴力取证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