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2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
拐卖妇女以下情况加重处罚: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迫使其卖淫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的;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属于拐卖妇女、儿童集团首要分
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拐卖境外妇女的处罚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判几年,按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 (1)拐卖妇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
犯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拐卖妇女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拐卖儿童是有可能判死刑的,这取决于犯罪手法、犯罪后果等等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人员,法定刑为五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说行为人的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存在有下列的情况,量刑起
拐卖儿童为拐卖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也就意味着即使是没有进行贩卖,但是收买方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