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代位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案件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的法院
一、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
确定代位权诉讼管辖法院的方式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有多人,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辖区的,则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直接规定旅游合同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知,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因民事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