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合同解除有以下法律效力: 1、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当事人不再履行义务; 2、合同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口头合同自双方口头达成合意时成立生效,对口头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2、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了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的变更,具有与其他部分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合同变更生效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这是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的延伸。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当事双方当遵照执行。
拘束力,是指许可证一经发放,持证人必须在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违反;许可机关也不得随意加以干预,其他机关或组织、个人也不得侵犯其法定权利。约束力,指物体位移时受到一定条件限制的现象。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约东力,不发生履行效力。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
法律约束力和法律效力一样,法律约束力即法律效力,二者为等同关系。与约束力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法律约束力是受到法律约束的一切事情,法律效力实际上是指法律的具体生效范围。
无效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要约的拘束力,包括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两个方面。对要约人的拘束力表现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即不得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在理论上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是指受要约人于要约发生法律效力时,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