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
可以的,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再审案件还能再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再审是指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活动。只要符合再审情形的,即使该案件已经经过再审,当事人也可以再一次申请再审。
我国审判制度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二审判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案件确实有错误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
再审一般不交纳诉讼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存在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在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1、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新的证据证明法院作出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案件事实有错误的;2、法院依据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3、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案件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
我国刑诉法第24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中,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而据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