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一般来说,是会按照档案年龄办理退休的。如果对年龄登记不一致有异议,可以拿着相关的资料和证据到人事部门去变更,否则的话只能按照档案年龄退休,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民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更改。对确实因公安机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3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我们认为该条是指公民在从事有关活动以身份证证明其合法身份,现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若身份证与个人档案年龄不一致,以个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
原则上来说,应根据当事人最早的档案记录(原始的户口本)上的年龄为准,办理退休手续: 1,如果当事人有证据(比如说出生证、原始的户口本等)证明档案上的年龄或者身份证上的年龄是错误的; 2,可以带上上述证
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退休时的处理办法如下: 1、凡干部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均可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其退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 2、凡干部居民身份证同干部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
身份证年龄不可以改小。公民的出生日期,不能更改。201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律不得变更年龄。2013年6月1日前出生的,确因出生日期有错需更正的,应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予以更正。根据相关法律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全民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的工人,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办理退休; 1、女性年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2、主要从事高温、高空、井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