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二次离婚财物的分割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能够被分割的财物范围。在第二次离婚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处理。对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任何处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因此,需要分割的财物是指夫妻共同所有的财物。
分公司不能申请破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可知,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债务人才能申请破产。而分公司是指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因此分公司不能申请破产。在分公司
首先,婚前购买的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无权请求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因此,只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房产,才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而且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按
夫妻购买按揭房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购买,另一种是婚后购买。对于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分割问题主要依据房产证的所有人。房产证所有人为夫妻两人,则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房产证上所有人只有一方,则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双方离婚。具体来讲,如果具有以下情形,并且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将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对家庭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也就是说,一方婚前财产属
就算双方的婚姻已经经过了十年,也不意味着在离婚的时候就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在登记结婚的时候,
目前最快速的离婚方式仍然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后,共同向离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在不需要预约离婚的城市,离婚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离婚登记处,顺利的情况下当天就可以领取离婚证。
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贷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法院判决房子的归属。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先确定房子归属,并判决由得到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丈夫车祸去世后,丈夫和前妻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可以分得丈夫的遗产。因为丈夫与前妻的孩子也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享有合法的继承权。需要注意,如果丈夫留下的遗嘱排除了这个孩子的继承权,那么孩子就无法继承。但是对于遗嘱中没有涉及到的遗产,孩子可以按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应当先由父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具体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