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风险: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
挂名监事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违法作为监事有没有股份,也会牵连。 这个挂名监事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公司的监事就是监事,依据公司法设定的重要公司自治机关,写入公司章程备案,不会只是挂名没有责任的。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的风险有:家庭成员内部对拆迁安置房分配有异议的,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买的可能;在等待过户的时间内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拆迁安置房被债权人申请
拆迁安置房买卖存在较大风险。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
借名买房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法律风险:第一、名义产权人反悔。第二、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第三、名义产权人陷入债务等纠纷。第四、名义产权人私下卖房。第五、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借名买房具有以下法律风险:他人擅自将房屋出卖:他人因个人法律问题被法院查封房产;他人将房产设置抵押权;他人离婚,房产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他人死亡,房产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双方之间无书面协议,房价暴涨后,出资可能被认定为债权,出资人无法
借名买房的风险有:他人擅自将房屋出卖:他人因个人法律问题被法院查封房产;他人将房产设置抵押权;他人离婚,房产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他人死亡,房产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双方之间无书面协议,房价暴涨后,出资可能被认定为债权,出资人无法取得房产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有的风险是: 1、产权不清晰,导致买卖合同效力出现问题引发房产纠纷; 2、交易时间长; 3、税费风险,因为买卖期限较长导致国家政策变化产生了新的税费。
用别人的名义购买房屋的风险有: 1、名义产权人反悔; 2、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 3、名义产权人陷入债务等纠纷; 4、名义产权人私下卖房; 5、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6、过户产生的税费。
首先,无不动产权证,若卖方只有回迁协议,并无不动产权证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是不能够在当地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也就是说购房者即使买了房也可能得不到不动产权证。同时,付款有风险,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
买卖安置房受法律保护,依法订立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