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公司破产的,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期限应当由人民法院确定,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需要注意的有: 1、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由所有的债权人共同申报债权。 2、债权人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资不抵债的,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通常有两种方式:企业申请破产,或者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1、提出重整或者申请进行破产清算;2、法院在半个月内裁定是否受理;3、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公告,受理的同时指定
我国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
收购破产公司的流程: 1、收购方确定收购的意向,与收购对象达成并签署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3、收购对象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收购对象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5、收购方与收购对象签订
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不论债权是否到期、是否附条件、是否以有一定价值的债权表示、是否有第三人担保,都可列为破产债权,也不管该债权发生的原因。这包括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和债权是否有财产担保、是否具有排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遗产继承中孕妇不会多分财产,但是对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因此,不是孕妇可多分遗产,而是在分割遗产时应予以先留下死者遗腹子(女)应有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不是死体,所留份额仍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继承。
1、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不是孕妇可多分遗产,而是在分割遗产时应予以先留下死者遗腹子(女)应有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不是死体,所留份额仍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继承。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辞退孕妇赔偿几个月需根据孕妇工作时间来确定。 在员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裁员,也不得以合同到期终止合同,需要等到员工哺乳期过后才能实行,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劳动者如果没有过错,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赔偿双倍的
可以辞职的,员工辞职是根据员工本人意愿执行的,和是否休产假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在休完产假结束之前就可以申请辞职,在产假到期之前离职即可。如果员工在休完产假之后在申请辞职,那么需要根据单位要求,可能会要求员工在单位再工作一个月进行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