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强制措施是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依法予以受理。
对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复议期限或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果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救济其权益,也拒不履行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在上述期限内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的手续是递交申请书,但是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复议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法定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必须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指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认为的,作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根据不同情形,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也有所不同: 1、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如下: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作出受理决定的期限是五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拆迁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拆除违建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违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