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活动。 我国的行政处罚听证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处罚中具体的听证程序如下:先由被处罚的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时间、地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当事人申辩和质证,并制作笔录;最后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决定。
行政处罚的听证条件是当事人有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拟对其作出较重的行政处罚,例如较大数额的罚款;而当事人依法行使其权利,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
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做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行政听证程序的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真相,给予当事人就重要的事实表现意见的机会。其本质便
行政处罚听证条件为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
行政处罚罚款的听证条件:行政机关拟对当事人处较大数额的罚款;行政机关依法告知了当事人处罚决定的内容和其享有的听证权利;而当事人依法要求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
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 (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组织听证,有利于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
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程序包括: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结束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违法情节轻微,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成立,不得行政处罚、确有违法事实,应当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等决定。
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
行政处罚罚款的听证条件是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已经告知了当事人其享有听证的权利;而当事人依法提出听证的请求的。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是:当事人需要在行政机关告知听证权利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行政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举行;听证会由行政机关指定主持人,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