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法院二审后已经执行不能再上诉,二审判决作出立即生效。中国现在的司法制度规定,普通案件采取“二审终审制”,即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之后,所有的司法程序宣告结束。
二审期间必须审查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是法定的量刑情节,查清存在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改判。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等等。
仅有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基本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上诉权,防止其因上诉而遭受不利的后果。
离婚原告上诉二审的判决,一般是维持原判决;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会改判;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第二款的规
职务犯罪上诉不会加重刑期。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是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时不受
盗窃罪上诉一般不会被加重处罚。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但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可以加重处罚。
职务犯罪上诉不会加重刑期。刑事诉讼中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必要的时间考虑、准备上诉,以更充分地行使上诉权,同时保障第二审程序及时、顺利进行,并且使正确合法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迅速执行,错误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及时纠正
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或者未经法官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依然会作出判决。这种判决叫“缺席判决”。为了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使诉讼因一方当事人的随意缺席半途而废,并使案件争议依法得到解决。虽然有一方当事人缺席,但是法官在判案时依
刑事二审一般不会加重。我国刑事诉讼活动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即在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重于原判决所判刑罚的审判原则。
二审败诉不可以重新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我国审判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也就是说,二审后有重大事实错误或者审判错误的,可以再审,而不是再次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