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但是要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去外地,但是必须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取保候审期间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可以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在被传讯的时候要及时到案,不能毁灭和伪造证据或者是串供等规定。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
外地取保候审的,如果得到执行机关批准了的,可以回家,否则不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没有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异地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办案机关同意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异地也可以办理。 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取保候审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取保候审的条件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
1、取保候审期间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离开居住地。 2、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同意
可以,但是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并保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
被取保候审的人如果需要离开经常居住地到外地,需要取得取保候审决定机关的批准,否则就不能离开居住的县、市,如果执意离开,有可能被取消取保候审、收入看守所关押。因为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目的就在于限制被取保候审人的一定的人身自由,所以被取保
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精神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行为人因为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而取保候审的,期间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是可以去外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