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受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利,因此只有农村户口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一般是以户为单位,这样农民迁出户口就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和父母未分户的,本人的户口转出农村之后不
对于宅基地,我国只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我国的宅基地分配是以户为标准,一户一宅,必须是村集体成员才能有资格获取。如果农民失去农村户口,那么就失去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也就不再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家庭成员只是个别迁出
户口已转走的,不能在原宅基地上建房。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由村集体按“一户一基”的规定,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户建房的。户口已迁走,就不是该村村民,集体应该收回的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产是私有的,就不好收回。可以继续使用该房产,直至其灭失。在宅
村民已迁出农村户口的,其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农村户口的,应当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如下:户口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户口迁出不视为放弃宅基地,因为根据我国土地法有相关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说明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宅基地使用权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所以户口迁出之后是有权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
宅基地拆迁跟户口有关系。其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当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进行分配。拆迁时无户口的,认定为其不具备该村的村民资格,不能享受该村村民的补偿待遇,不能主张地基补偿、享受安置待遇,仅可主张货币补偿。
户口迁出农村后,宅基地可以有偿退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农民只有资格权和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手里的宅基地全部都是村集体分配而来,我国的宅基地分配是以户为标准,一户一宅,必须是村集体成员才能有资格获取。那么如果农民将户口迁出的话,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自然就没有了宅基地
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子女户口迁出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