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不服;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以下这些: (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
以下这些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受理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决定了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了受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余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了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并非所有行政纠纷,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
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
行政诉讼的范围有: (1)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诉讼的范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行政处罚; (2)不服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3)不服的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答复、拒绝答复的行政行为等。 行政诉讼流程怎么走 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内容有: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
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如下: 1.列举式,是指由成文法和判例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诉讼和不能提起诉讼的范围。 2.概括式,是由成文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个基本的抽象标准。 3.结合式,是在一国的行政诉讼法中同时采
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有列举式、概括式以及结合式。结合式是在一国的行政诉讼法中同时采用列举式和概括式来划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列举式是指由成文法和判例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诉讼和不能提起诉讼的范围。
1.列举式,是指由成文法和判例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诉讼和不能提起诉讼的范围;2.概括式,是由成文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个基本的抽象标准;3.结合式,是在行政诉讼法中同时采用列举式和概括式来划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范围如下: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