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职工请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
职工在遭受工伤期间,如果享有停工留薪期的,就可以不工作,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该名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待遇计算。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于职工是因为工作而遭受伤害,此时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如果职
女职工怀孕的假期有: 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产前检查:女职工孕期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有: 一、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三、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
女职工哺乳期的待遇如下: 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长至哺乳期满才能终止合同; 3、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4、对于哺乳1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辞退,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有: 1、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待遇; 2、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3、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享受以下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哺乳室;其他。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其他。
女职工享有下列哺乳期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法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其他。
女职工生育期的待遇: 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工资福利,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3、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休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