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因车祸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2、侵权行为地,侵
交通事故起诉管辖法院,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承
道路交通事故的管辖法院为由事故发生地或者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交通事故案件的由谁管辖 1、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
法律没有规定对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时间,仅规定人民法院如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而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得再次自行进行移送。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当交通事故的侵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 1、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受理,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是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