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转让较为自由。
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财务不必公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
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
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
《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的规定主要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类型、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含股东资格继承)、有限公司股东或股份公司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合并分立而存续公司的,根据以上规定,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份转让不属于应当申
股份公司可以分立成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而分开设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新设分立是指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为两个部分以上,新设两个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成立子公司。 (一)、股份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在数量上没有限制。 (二)、子公司是有母公司和其他股东投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成立的程序按公司成立的程序进行,通过查名,开户,验资,注册以后成立。 (三)、准备成立和注册的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公司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等。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设立子公司的。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和其他股东投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成立的程序按公司成立的程序进行,通过查名,开户,验资,注册以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