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证据种类的概念刑事证据的种类是指刑事证据在法律上所做的逻辑划分。根据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包括: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依据是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的母法,宪法为其他法律的制定、实施确定了原则,对其他法律的主要内容作了规定。刑事诉讼法是宪法的具体化。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种类具体如下: 1、物证,其以其物品的物理特征等外在形态证明案件事实; 2、书证,其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不属于刑事诉讼证据的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外的物品。
刑事诉讼证据有三性,警察通常会通过刑事诉讼证据来抓犯罪的凶手。一般来说,警察受到罪犯的迷惑,往往一时间找不到抓凶手的线索。然后他们就会利用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来找到线索,从而抓住凶手。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证据的合法性是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证据的关联性是
从内容上看,证据本身是一种事实,并且是客观存在的;从证明关系上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是认定案情所必需的;从形式上看,证据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表现形式。证据必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提供民事诉讼假证据的处罚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中常见的虚假证据有:虚假证人证言、虚假的有关公章证据、伪造篡改的国家机关文件、虚假票据等。
1、真实性。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 2、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 3、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为: 一是客观性,即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之事实,任何主观臆断和假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证据; 二是关联性,即诉讼证据必须与特定之案件有内在之必然联系,与案件无关之事实不能作为证据; 三是合法性,即诉讼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要求之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