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的顺序为: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2、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死亡宣告的申请; 3、符合条件的,法院宣告死亡。
1、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2、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其夫妻关系根据以下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结果: (一)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还没有另行结婚的,那么从法院判决撤销死亡宣告的那天起,双方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宣告死亡的人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如若死亡宣告被撤销,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恢复。但配偶再婚或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恢复的除外。
《民法总则》第 46、47条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没有顺序限制的,也就是取消了《民通意见》第25条的顺序限制。由于宣告死亡是保护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那么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就应该平等保护,没有顺序之说。
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1、必须存在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 2、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 3、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 4、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二、公告期: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
公民离开其最后居住地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法定期限,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案件,称为宣告公民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程序,称为宣告死亡
宣告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宣告死亡后,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若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的,被宣告死亡的人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如果其配偶没有结婚或
某人被宣告死亡,他的死亡时间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如果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则其死亡时间为意外事件发生之日。 当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所谓利害关系人是
被宣告死亡之日起,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消灭。但是若宣告死亡被依法予以撤销的,撤销之日起自行恢复,但其配偶已经再婚或者书面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自然人死亡,其民事权利也相应的终止,婚姻关系也自行消灭。宣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