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抵押权的分配在法律上的规定为,当同一个抵押财产设立了多个抵押权的,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应当优先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清偿,多个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则按照抵押登记的时间顺序清偿。
1、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 2、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 3、义务不同: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
同一房屋是可以同时抵押给两个债权人的,但是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标的的价值,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
破产后有抵押权的债务分配方式是:抵押权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或者放弃行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进行分配。
可以解押的。物权法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督促及时行使权利。抵押权行使期间就是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该期间经过将导致抵押权的消灭,这有利于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抵押权,避免权利长期不行使而给法律秩序造成的破坏。抵押权属从权利,受主债权影响而消灭。抵押权
在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行使抵押权的条件如下: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
如果出现同一个财产分别向两个以上的债权人进行抵押的,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以及变卖得到的款项,应该根据下列的规定偿还:已经登记抵押权的,应该根据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偿还;如果顺序相同的,则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已登记抵押权的先于没有登记的受偿;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债权转让不需要通知抵押人,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多个抵押物可以为一个债权担保,当债权人因为任何一个财产抵押权受到清偿的,则其他的抵押权因目的达到而消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财产抵押的,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可以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然后将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
债权转让不需要通知抵押人,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