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公司的监理人有风险。监理人是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监督机构,负责人为高级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人不能尽到监督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受托人对委托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四个方面: (1)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如果受托人怠于注意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受托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2)受托人因超越受托权限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
无经济:承担刑事责任监事:承担经济责任法人股东:仅监督职责
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因公司监理人导致的公司破产,监理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监理人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害的,监理人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我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
通常是没有责任。但是如果有过错,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内账是公司内部资金、购销关系的记录,只要没有违规,出现错误后及时修改即可。如果公司有规定的,依照公司规定处理。没有特殊的法律风险。
公司监事是具体有一定风险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监事通常是不需要承担一般性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特定情况之下,如果监事具有过错的确定,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监事是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 司监事职权有: 1、当公司的董
倒签合同的风险如下: 法律方面的风险。一旦双方在合同还没签订的时候,产生纠纷之后会比较难以解决,这个时候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不能体现,导致法律风险较大。 管理方面风险。补签合同没有遵守合同管理规定,降低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使管理秩序不正常
购买安置房的风险有: 1、没有产权的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2、如果家庭成员对安置房的分配存有异议的,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至法院进行调解,最终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 3、在购买安置房等待过户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