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监外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因为罪犯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时变更执行刑罚的场所和方式的执行制度。通常情况下,条件:第一、有严重疾病要保外就医;第二、已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第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时允许监外执行,且不会危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
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累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种类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以及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情形有: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正处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
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情形具体包括: 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因身体状况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关押场所执行的罪犯,经过法定的程序,采用暂时不关押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经过一定时间,如果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已不存在,而且刑期还没有执行完毕,或者符合取消监外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因符合其法定条件,暂时不予收监,或者在收监之后又决定在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之后,还有剩余刑期的,还是需要收监执行的,没有剩余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