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保密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竞业限制协议一般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行业等信息,一般不会针对具体单位作出明确约定。如果是在限制行业范围内的企业,自然就在限制范围内了。
竞业限制指的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者签订单独的协议。限制时间则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 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关于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是不得超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超过两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竞业限制的人员则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则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竞业限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具体的期限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则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指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
违反竞业限制: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协议针对的是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在用人单位的要求下,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双务有偿合同。这时候,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按照竞业限制协议,承担保守原来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与原来的用人单位竞争的义务。同时,需要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