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清算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自行成立,也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清算,比如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
企业破产重组应成立清算组,制定重组计划,在重组计划通过后,按债权人的申报和该计划依照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债务的清偿。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者机构。清算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和有关专业人员。《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经理可以由有关部
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外资企业清算不一定非是股东会成员,可以是对公司状况熟悉的内部工作人员(如财务人员),也可以外聘专业人员。
按照债权人申请债权的比例,清偿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在清算报告中说明即可。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公司本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所以,企业破产后要进行清算,首先需要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同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应在破产申请书中,载明申明目的、申请的事实与理由等必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企业所欠税款; 3、企业其他债务。 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