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的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 即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
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 1、债权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 2、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 3、保证人抛弃先诉抗辩权。 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
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的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即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只有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为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条件,保证人可以在诉讼或仲裁前、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强制执行程序中随时行使先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当事人的债务之间存在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向后履行一方提出履行请求。
拒绝赔偿不一定是行使抗辩权。抗辩权包括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有权拒绝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
1、先诉抗辩权。 2、主合同无效抗辩权。 3、撤消抗辩权。 4、时效抗辩权。 5、抵消抗辩权。 6、同时履行抗辩。同时履行抗辩是指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前后次序的,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 7、不安抗辩权。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下列方面的限制是:即当事人需要互负债务,且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对方才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在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对方才能适用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
下列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 1、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 2、支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 3、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
对票据抗辩权的进行行使的相关法律限制包括有: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等。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只有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为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条件,保证人可以在诉讼或仲裁前、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强制执行程序中随时行使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