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服刑人员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有选举权,如果被剥夺了,没有选举权。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嫌疑人判缓刑的,如果未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有选举权;如果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没有选举权。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以及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等。
被判处有期徒刑期间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被判处有期徒刑后有选举权,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没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部分违法犯罪分子由于犯罪行为过重,会被法院判处一定年限的有期徒刑。只要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且为有期徒刑的,是拥有选举权的,其参加选举的方式可以为流动票箱投票等。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
精神病人本身是有选举权的,但是因为病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
服刑人员有没有选举权需要根据在量刑的时候判决来看。 服刑期间,只要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就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作为权利是不标准的,因为在这种权利中渗透了某些权力因素,
选举权是政治权利的一种,被判无期徒刑的人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有选举权。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为维护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刑法给予这类犯罪
这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作为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服刑期间只要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服刑期间,只要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就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就是说,对于服刑的人来说,有没有选举权需要根据在量刑的时候判决来看,对于被剥夺了选举权的人在被剥夺期间是没有选举
被监视居住的人是有选举权的。一般情况下,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有选举权,在直接选举中,因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和和被选举权。另外,对于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